通知公告

安亭镇 2018年小学、初中、幼儿园 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意见

作者:震川中学     更新时间:2018-05-10 09:08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18年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沪教委基〔2018〕9号)、《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教委等四部门关于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就读本市各级各类学校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沪府办规〔2018〕5号)、《上海市嘉定区教育局关于2018年嘉定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嘉教〔2018〕10号)和《上海市嘉定区教育局关于2018年嘉定区幼儿园招生入园工作的实施意见》(嘉教〔2018〕11号)文件精神和安亭镇的实际情况,现就本镇2018年小学、初中、幼儿园招生入学工作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成立镇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为了使2018年本镇招生工作规范、有序,成立“安亭镇2018年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镇的招生工作,下设工作小组,负责统筹安排全镇入学工作。

二、具体实施细则

(一)小学阶段入学

小学招生对象:凡年满6周岁(2011年9月1日-2012年8月31日出生)的儿童应当入小学一年级接受义务教育。残疾儿童经申请可适当推迟一年入学。

   1、入学信息登记:

(1)本镇人户一致儿童入学:

4月8日——23日,在现就读公办幼儿园或民办二级幼儿园完成入学信息登记、审验和家长确认工作,通过者获取《入学信息登记表》,根据划定学区安排入学;本镇其他寄放户口适龄儿童,由区教育局视公办学校招生实际情况统筹安排;本镇集体户籍适龄儿童参照居住地登记入学办法就读。

 (2)配住本镇廉租房的本市户籍儿童:

    配住本镇廉租房的本市户籍儿童,须在4月23日前至规定地点审验核实廉租房相关材料证明、户口簿等(在本区幼儿园就读的幼儿由就读幼儿园负责审验,其他幼儿应于4月8日—23日到安亭党成校由镇教委负责审验),入学由镇教委视公办学校招生实际情况进行安排。

(3)“人户分离”的本市户籍儿童入学:

14月23日前应申请办理《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申请》,凭《回执》办理入学登记手续。如本区外镇选择跨街镇居住地入学的除《回执》外还须提供与居住地相应的房地产证(产权人仅为直系亲属或本人)。

2同一街镇内不接受居住地(即人户分离)入学申请。

3跨区、跨街镇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入学由区教育局作统筹安排。

(4)随迁子女适龄儿童入学:

镇教委将根据现有教育资源情况,对符合今年入学条件(严格遵照市、区要求,详见《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18年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或《上海市嘉定区教育局关于2018年嘉定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随迁子女实行分片依分(根据《安亭镇义务教育阶段随迁子女入学积分办法》附件1)统筹安排,公办小学不能完全接收的适龄儿童,统筹安排进入政府委托的民办杨林小学就读。

1在本市公办幼儿园、民办二级幼儿园就读的随迁适龄儿童,家长应于4月8日—4月23日间在现就读幼儿园登记入学信息,获取小学信息登记表,并应将纸质入学材料于4月28日送交相应的公办小学(入学材料明细及学校地点详见附件2、3)。

2在本市公办幼儿园、民办二级幼儿园以外就读的随迁适龄儿童,家长应于4月8日—4月23日间携带相关材料到安亭党成校(于塘路885号)登记入学信息,获取小学信息登记表,并应于4月28日将纸质入学材料上交至就近的公办小学(入学材料明细及学校地点详见附件2、3)。

5月8日前,各学校完成对已登记的随迁子女信息核对、整理等工作,并按要求将整理后的信息登记情况以电子稿形式发至镇教委邮箱。

2、照片上传:

完成信息登记后,家长还应于4月23日前,在“入学报名系统”首页点击“学生照片上传”按钮,按照规定格式上传适龄儿童的照片(白色背景、近期免冠数码照片,像素为272*354,分辨率为300dpi,jpg格式,至少保证头像清晰可辨)作为入学报名、公办小学验证或民办小学面谈的重要依据。

3、公民办小学入学网上报名:

  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家长,须在“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进行入学报名,选择“公办小学报名”或“民办小学报名”,其中公办小学报名时间为4月26日—5月3日,民办小学报名时间为4月26日—4月28日。报名民办小学未被录取的适龄儿童,根据第一批公办小学验证和已分配入学的实际情况,以“本区户籍人户一致优先、同类排序靠后”的原则,由区教育局和镇教委安排入学。

4、小学验证工作:

5月19日为安亭镇公办小学报名验证日;6月2日为未被民办小学录取的适龄儿童及民办杨林小学的报名验证日。各小学对已填写入学信息登记的适龄儿童及家长的证件进行现场核对。

(1)本市户籍适龄儿童验证时,家长须带领适龄儿童,携带户口簿、《入学信息登记表》、房地产证、预防接种证,在居住地登记就读的还须携带《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申请回执》或廉租房相关材料证明等。

(2)随迁子女适龄儿童验证时,家长须带领适龄儿童,携带户口簿、《入学信息登记表》、预防接种证、父母一方有效的《上海市居住证》(2018年1月1日前签发或签注,或2018年1月1日后申办的《上海市居住证》(或有效期内《上海市临时居住证》),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证明或《就业失业登记证》,以及适龄儿童本人的合法居住证件。

 

(二)初中阶段入学

1、本镇人户一致的学生入学:

本镇户籍小学五年级学生,户口簿户主为其直系亲属或本人,且持有相应的产权人仅为直系亲属或本人的住宅类房产证或农村自有宅基地证的,经现就读学校在4月13日前审验核实户口簿、相应房地产证,由区教育局根据划定的学区安排入学。本镇其他寄放户口适龄儿童,由区教育局视公办学校招生实际情况统筹安排。本镇集体户籍适龄儿童参照居住地登记入学办法就读。

2、本市户籍人户分离的学生入学:

(1)4月13日前应申请办理《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申请》,凭《回执》办理入学登记手续。如本区外镇选择跨街镇居住地入学的除《回执》外还须提供与居住地相应的房地产证(产权人仅为直系亲属或本人)。

(2)同一街镇内不接受居住地(即人户分离)入学申请。

(3)跨区、跨街镇“人户分离”学生入学由区教育局作统筹安排。

3、本市户籍回户籍(居住地)学生入学:

(1)外区小学五年级学生申请到本区入学:目前在本市外区就读的小学五年级学生,如持有本镇户籍或持有本镇《回执》或居住本镇配住廉租房,确需到嘉定区就读初中,家长须在4月13日前向现就读小学提出申请,由就读小学告知审核证件、网上申请、统筹安排等事项,家长在网上填报《本市户籍学生回户籍(居住)地就读申请表》。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进入公办初中就读。

(2)本区小学五年级学生申请到户籍(居住)地所在区入学:目前在嘉定区就读的小学五年级学生,如持有本市外区户籍或《回执》,可选择到户籍或《回执》所在区就读初中,也可按照本区相关规定申请继续就读。家长须在4月13日前决定就读去向,在现就读小学办理相关就读申请。选择到户籍或《回执》所在区就读初中的,由现就读小学告知审核证件、网上申请、统筹安排等事项,家长在网上填报《本市户籍学生回户籍(居住)地就读申请表》。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由户籍(居住)地所在区教育局统筹安排进入公办初中就读。

4、随迁子女学生入学:

在本区小学五年级就读且符合入学条件的随迁子女,于4月13日前在原就读学校完成信息核对和确认工作,信息核对和确认时应提供(1)户口簿;(2)学生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有效期内《上海市临时居住证》,或《居住证登记回执》(至2018年4月13日有效);(3)父母一方满足以下条件之一:A、持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签发或签注时间在2018年1月1日前);B、持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签发或签注时间在2018年1月1日后),且一年内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2017年7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不含补缴)或连续3年(从首次登记日起至2018年6月30日)在安亭镇社区事务受理中心办妥灵活就业登记;C、持有效期内《上海市临时居住证》满3年,且连续3年(从首次登记日起至2018年6月30日)在安亭镇社区事务受理中心办妥灵活就业登记。

6月2日申请就读初中的随迁子女及家长应随带有关材料到相应学校进行复验(详见附件2、3),镇教委及各校通过居住证读卡机、信息系统等方式进行核(比)对。如申请学校因学额原因无法接纳时,教委将根据《安亭镇义务教育阶段随迁子女入学积分办法》(附件1),请示区教育局后按积分排名进行统筹安排。

5、在外省(自治区、直辖市)就读的本市户籍、非本市户籍(含港澳台)五年级学生:如符合安亭镇入学条件,可携带相关证件到嘉定区教育局登记点办理入学登记手续,由区教育局根据安亭镇实际作统筹安排入学。截止日期为8月10日。

6、体育特长生招生:经区教育局批准招收体育特长生的震川中学、上海外国语大学嘉定外国语学校、同济大学附属实验中学,应于4月21-22日,组织相关测试,拟录取的特长生名单须在原就读小学张榜公示。4月29日前完成招生工作,并将录取名单报区教育局及镇教委。

7、初中入学报名复验:各初中(含上外嘉外)在组织新生入学报名时,无论是本市户籍,还是随迁子女,都应对户口簿、房地产证、预防接种证、居住证等基本信息证件进行严格的复验。不得接收无学籍材料学生。对随迁子女及家长还应告知完成义务教育后报考高中阶段学校的相关规定和政策。

 

(三)幼儿园招生

1、招生对象

凡年满3周岁(2014年9月1日—2015年8月31日出生),身体健康、智力正常,可独立参加集体活动的幼儿。

(1)、本市户籍适龄幼儿

1持有本镇招生区域内常住户籍,户主为幼儿本人或直系亲属,且持有与户口地址相对应的住宅类房产证或农村自有宅基地证,产权人仅为幼儿本人或直系亲属(相关证件须在4月23日前办理完成)。

   2本市非本镇户籍,办有《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申请回执》,且父母或幼儿本人持有本镇招生区域内住宅类房产证的。

   3本市户籍,居住本镇招生区域内配住廉租房的。

   4本镇集体户籍

(2)非本市户籍适龄幼儿

严格以“两个合法稳定”为基本条件,对符合申请就读本镇幼儿园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幼儿(幼儿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上海市临时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父母一方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根据《关于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在嘉定区就读幼儿园实施积分管理的暂行规定》(嘉教〔2018〕5号),按区域实际资源情况,按积分依证依次统筹安排入园,未纳入公办幼儿园的适龄幼儿,可自愿选择就读民办幼儿园。

2、信息登记

2018年4月1日—4月27日,凡符合招生对象和招生类别要求,有意愿在本镇申请就读幼儿园的适龄幼儿家长,均须登录“嘉定区幼儿园入园信息登记平台”(http://yeybm.jdjy.sh.cn),阅读招生简章与登记须知后完成信息登记。非本市户籍幼儿家长(含港澳台及外籍幼儿)还须同步完成“嘉定区来沪人员随迁子女申请就读幼儿园积分表”,详见《关于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在嘉定区就读幼儿园实施积分管理的暂行规定》(嘉教〔2018〕5号)。每名幼儿就读意愿须在户籍地与居住地之间二选一。4月27日为本区幼儿园入园信息登记截止日。

如确因家庭困难而无法在4月27日前完成网上信息登记的,可在5月14日—5月18日至嘉定区教育局登记点进行现场审验及信息登记。

3、入园验证

(1)凡申请就读本镇公办幼儿园,且通过网上初审(家长可在4月28--5月11日通过“入园登记平台”查询相关信息)的本市户籍幼儿,家长须在5月12日带领幼儿,携带打印的《嘉定区幼儿园入园信息登记表》及相应材料原件、复印件(详见附件6)至相应幼儿园进行现场核对验证,逾期视自动放弃。

(2)凡申请就读本镇公办幼儿园,且通过网上初审(家长可在4月28--5月11日通过“入园登记平台”查询相关信息)的非本市户籍幼儿,家长须在5月13日带领幼儿,携带打印的《嘉定区幼儿园入园信息登记表》及相应材料原件、复印件(详见附件7)至安亭党成校(于塘路885号)进行现场核对验证,逾期视自动放弃。

(3)5月19日为全区民办幼儿园(含民办三级幼儿园)现场审验材料及报名。民办幼儿园招生简章经区教育局核准备案后,可通过“入园登记平台”查询,家长自主选择,并携带打印的《嘉定区幼儿园入园信息登记表》及相应材料原件和复印件现场报名。

4、录取工作

    6月15日,家长可登陆“嘉定区幼儿园入园信息登记平台”查询公办幼儿园录取情况。6月30日前,全区幼儿园录取通知发放完毕。

三、政策宣传与时间节点

1、3月16日,镇教委及各学校应通过镇级网站、各校校园网、宣传栏等宣传途径,及时向社会、家长公开各种招生政策及具体事项。

2、同济附属实验中小学、上外嘉外将视学区内生源数与计划招生数情况在5月上旬决定如有空余的学额是否通过电脑派位产生。

3、同济黄渡小学一年级,2018年计划招生8个班,东西校区各4个班,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均进入西校区,随迁子女按积分排序安排入学。

4、3月10日-3月31日,本镇公办中小学将开展“校园开放日”活动,向学生及家长展示学校办学、学区建设等情况,活动具体时间请向各校咨询。

5、8月10日为受理公办小学、初中就近入学学生申请入学和来沪人员随迁子女申请入学手续截止日。8月15日前,各学校完成一、六年级新生入学通知书发放工作。

 

安亭镇教委

二O一八年三月十六日

 

附件1《安亭镇义务教育阶段随迁子女入学积分办法》

附件2《安亭镇义务教育阶段随迁子女入学申请(积分)材料清单》

附件3《安亭镇中小幼学校基本信息》

附件4《2018年安亭镇公办小学、初中学区划分及招生计划》

附件5《2018年安亭镇公办幼儿园招生计划及对应入园验证区域》

附件6《安亭镇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幼儿园入园审验材料清单》

附件7《安亭镇非本市户籍随迁子女幼儿园入园审验材料清单》

 

 

 

 

 

 

 

 

 

 

 

 

 

 

 

 


 

附件1:

安亭镇义务教育阶段随迁子女入学积分办法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最高分值

具体内容

备注

基础指标与分值(最高为120分)

满上海市标准积分

120

父母一方持上海市《居住证》,积分达到标准分值的,120分。

以人社局出具的标准积分通知书为准

持上海市《居住证》,但未达到积分标准分值

100

1、年龄:父母一方年龄35岁以下30分,每增加一岁,积分减扣1分;

2、教育背景:父母一方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积100分;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积90分;大学学历学士学位,积80分;大学学历,积60分;大专(高职)学历,积50分;高中及以下,积30分;

3、社保:按规定按月缴纳,每满1月积0.2分。

年龄以身份证为准;教育背景以毕业及学位证书原件为准;社保以人社局出具为准;本栏3项均以父母一方最高得分纳入计算

持上海市灵活就业证

100

1、年龄:父母一方年龄35岁以下30分,每增加一岁,积分减扣1分;

2、教育背景:父母一方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积100分;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积90分;大学学历学士学位,积80分;大学学历,积60分;大专(高职)学历,积50分;高中及以下,积30分;

3、持证年限:父母一方持上海市《临时居住证》,满3年积9分,每增加半年加1分。

年龄以身份证为准;教育背景以毕业及学位证书原件为准;本栏3项均以父母一方最高得分纳入计算

加分指标与分值(最高为80分)

自购房

60

购有安亭镇域内房产1年及以内积50分,每增加一年,再加2分。

以房产证为准

租房

40

合法租住房屋满一年,积30分,每增半年,再加1分。

以居住证或临时居住证登记信息为准

表彰奖励

30

父母双方在本市工作期间获得本市政府、部、委、办、局等表彰奖励的,积30分;获区级的,积20分;获镇级的,积10分;获村、居委、单位的,积5分。

可累计,以原件为准

原就读校园

20

1、本镇合法规范校园就读的,积20分;

2、本镇以外规范校园就读的,积10分。

以毕业校园证明为准

减分指标与分值

证明材料作假


每次扣减100


计划生育


如有违反国家计划生育规定,扣减30

以计生部门核实为准

违法犯罪


父母如有行政拘留、一般刑事犯罪记录的,每条扣减120分。

以公安系统核实为准

注:1、监护人在就读登记时,按规定提供相关证明,凡无证明的均不得积分;2、监护人必须按规定时间及时提供相关证明,凡不交或逾时提供的均不得积分。3、同分不能同进时首看购房年限、社保缴纳月数,次看租房年限、社保缴纳月数,再看父母一方最高教育背景。


 

附件2:

安亭镇义务教育阶段随迁子女入学申请(积分)材料清单

学生姓名:          监护人:            编号:     审核学校:


序号

清单名称

方式


1

《上海市入学信息登记表》(原件自行保管)

查阅


2

户口簿(首页、反映父、母和学生本人信息页面)

查阅


3

学生上海市居住证(临时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

查阅


4

学生预防接种卡

查阅


5

父母一方《上海市居住证》,积分达标准120

查阅、记录

分值


120


(1)

购房产证/租房合同

购/租         年限(  )



(2)

父母在上海工作期间所获得的荣誉

市(    )区(  )镇(  )



(3)

幼儿园毕业生离园证书

镇内(    )       镇外(  )



小计



6

父母一方有效《上海市居住证》,积分未满

查阅、记录

分值


(1)

父母一方身份证

父/母      年龄(  )



(2)

父母一方学历证明

父/母  学历(  ) 学位(   )



(3)

父母一方缴纳社保月数(截止2018年3月底)

父/母            月数(  )



(4)

购房产证/租房合同

购/租          年限(  )



(5)

父母在上海工作期间所获得的荣誉

市(    )区(  )镇(  )



(6)

幼儿园毕业生离园证书

镇内(    )       镇外(  )



小计



7

父母一方《上海市临时居住证》及灵活就业证

查阅、记录

分值


(1)

父母一方身份证

父/母      年龄(  )



(2)

父母一方学历证明

父/母  学历(  )学位(   )



(3)

父母一方缴纳社保月数(截止2018年3月底)

父/母            月数(  )



(4)

购房产证/租房合同

购/租            年限(  )



(5)

父母在上海工作期间所获得的荣誉

市(    )区(   )镇(  )



(6)

幼儿园毕业生离园证书

镇内(    )        镇外(  )



小计



减分

指标

1、证明材料作假,扣减100分。

2、如有违反国家计划生育规定,扣减30分。

3、父母如有行政拘留、一般刑事犯罪记录,每条扣减120分。

扣分(  )

实际总得分(    )


备注:1、监护人必须按规定时间及时提供相关证明,凡不交或逾时提供的均不得积分。

2、以上材料,监护人需提供原件证明和复印件证明材料,上交复印材料。









 

附件3:

安亭镇中小幼学校基本信息

学校名称

地址

电话

网址

震川中学

安亭镇和静路1388号

59570436

http://zczx.jdjy.sh.cn/

黄渡中学

安亭镇黄渡绿苑路385号

59595215

http://hdzx.jdjy.sh.cn/

方泰中学

安亭镇宝中路68号

59509253

http://ftzx.jdjy.sh.cn

上外嘉外

安亭镇墨玉北路888号

59565995   /59565651

暂无

同济大学附属实验小学

安亭镇六泉桥路51号

59562529

暂无

同济大学附属实验中学

安亭镇荣泽路108号

59562529

暂无

安亭小学

安亭镇新源路828号

59576399

暂无

紫荆小学

安亭镇泽普路58号

59565300

http://zjxx.jdjy.cn

方泰小学

安亭镇方中路312号

39500100

http://ftxx.jdjy.cn

上海同济

黄渡小学

安亭镇绿苑路391号

59591184

59590649

http://tjhx.jdjy.sh.cn

民办华师大附属双语学校

安亭镇安驰路569号

39915309

www.ecnuas.com

民办杨林小学

安亭镇联群村杨林南路3号

69593677

暂无

安亭幼儿园

安亭镇阜康西路254号

59576611

www.atyey.com

新源幼儿园

安亭镇新源路1218号

69571009

http://3101140084.age06.com/310114/1162/

昌吉路幼儿园

总部:昌吉路160号

分部:阜康西路197号

59573163

www.cjlyey.cn

 

东方瑞仕幼儿园

安亭镇安研路55号

59558293

http://www.dfrsyey.com/info/index.html

方泰幼儿园

安亭镇泰富路243号

59508253/

59509553

http://3101140064.age06.com/310114/1148/

黄渡幼儿园

安亭镇黄渡绿苑路71号

69580156

http://3101140053.age06.com/310114/1137/

黄渡莱茵幼儿园

安亭镇黄渡玉麦路285号

69580350

http://3101140096.age06.com/310114/9386

民办华师大附属双语幼儿园

安亭镇荣泽路221号

39915309

暂无

民办三之三幼儿园

安亭镇安诚路180弄34号

39121071

暂无

民办沁富双语幼儿园

安亭镇新源路1306号

69570500

暂无

民办菲贝儿幼儿园

安亭镇墨玉北路288号(安福建材市场内)

39502062

暂无

民办大众城朱泾幼儿园

安亭镇东环路389号

59502525

暂无

民办安贝儿幼儿园

安亭镇黄渡朱家村8号

69513552

暂无

民办杨林幼儿园

安亭镇黄渡杨林南路1号

69592681

暂无

 

 

附件4:



2018年安亭镇公办小学、初中学区划分及招生计划

单位

区域

招生计划(班数)

安亭小学

安亭镇新泾村、前进村、火炬村、兰塘村、向阳村、塘庄村、顾浦村、南安村(昌吉路以北)、安亭水产村、沁富社区、新源社区、博泰社区、玉兰第三社区、墨玉社区、、迎春公寓、迎春新苑、沁乐社区居委(筹建,含沁乐一期、二期)

8

紫荆小学

安亭镇双浦村、吕浦村、林家村、塔庙村、吴胜村、西元村、龚闵村、南安村(昌吉路以南)、红梅社区、紫荆社区、玉兰第一、二社区、金桂社区、协通公寓、井亭苑、嘉亭菁苑、大名尚苑(大名城)、安驰社区居委(筹建,含万立城、新城尚上城)、昌吉东路社区居委(筹建,含君悦华庭、花香澜庭、盛世锦庭、恒大名都)

4

黄渡小学

安亭镇联群村、星塔村、杨木桥顾家老宅村、泥岗邓家角村、联西村、黄沈村、黄渡水产村、横河孟泾村、钱家朱家罗家村、许家东街村、绿苑社区、博园社区、莱英社区、黄渡社区、春盛苑社区、昌吉名邸(米兰公寓)、上城名都社区居委(筹建,含上城名都一至四期)、安研社区居委(筹建,含瑞仕华庭、高尔夫别墅、瑞仕锦庭)、西上海社区居委(筹建,含君庭、御庭、大学里)

8

方泰小学

方泰村、星明村、顾垒村、讴思村、赵巷村、先锋村、朱泾村、星光村、陆象村、光明村、黄墙村、漳浦村、方泰水产村、方泰社区、讴象社区、泰顺社区、陆巷社区、泰东社区、沁园社区居委(筹建,含翔方路101弄、150弄、265弄、300弄、375弄、428弄)

6

上海外国语大学嘉定外国语学校(小学部)

嘉定萃庭(古北萃庭)

4

同济大学附属小学

新安社区、六泉桥社区居委(筹建,含苏河源)、安勇澜庭(柏林映像)、安勇嘉苑(波恩风情一期)、安礼香苑(波恩风情二期)

6

上海外国语大学嘉定外国语学校(初中部)

嘉定萃庭(古北萃庭)

6

同济大学附属中学

新安社区、六泉桥社区居委(筹建,含苏河源)、安勇澜庭(柏林映像)、安勇嘉苑(波恩风情一期)、安礼香苑(波恩风情二期)

4

震川中学

安亭镇新泾村、前进村、火炬村、兰塘村、向阳村、塘庄村、顾浦村、南安村、安亭水产村、双浦村、吕浦村、林家村、塔庙村、吴胜村、西元村、龚闵村、沁富社区、新源社区、博泰社区、迎春社区、墨玉社区、红梅社区、紫荆社区、玉兰第一、二、三社区、金桂社区、沁乐社区居委(筹建,含沁乐一期、二期)、安驰社区居委(筹建,含万立城、新城尚上城)、昌吉东路社区居委(筹建,含君悦华庭、花香澜庭、盛世锦庭、恒大名都)

10

黄渡中学

安亭镇联群村、星塔村、杨木桥顾家老宅村、泥岗邓家角村、联西村、黄沈村、黄渡水产村、横河孟泾村、钱家朱家罗家村、许家东街村、绿苑社区、博园社区、莱英社区、黄渡社区、春盛苑社区、昌吉名邸(米兰公寓)、上城名都社区居委(筹建,含上城名都一至四期)、安研社区居委(筹建,含瑞仕华庭、高尔夫别墅、瑞仕锦庭)、西上海社区居委(筹建,含君庭、御庭、大学里)

6

方泰中学

方泰村、星明村、顾垒村、讴思村、赵巷村、先锋村、朱泾村、星光村、陆象村、光明村、黄墙村、漳浦村、方泰水产村、方泰社区、讴象社区、泰顺社区、陆巷社区、泰东社区、沁园社区居委(筹建,含翔方路101弄、150弄、265弄、300弄、375弄、428弄)

4






 

附件5:



2018年安亭镇公办幼儿园招生计划及本市户籍幼儿对应入园审验区域

单位

区域

开班数

安亭幼儿园

水产村、顾浦村、南安村、玉兰第二、第三社区、玉兰一村、迎春公寓、协通公寓、迎春新苑、欧韵艺墅、博泰景苑

6

新源幼儿园

兰塘村、新泾村、向阳村、火炬村、前进村、塘庄村、沁富社区、新源社区、墨玉社区、嘉定萃庭(古北萃庭)、博泰新苑、沁乐社区居委(筹建,含沁乐一期、二期)

6

昌吉路幼儿园

龚闵村、西元村、塔庙、吕浦、双浦、吴胜、林家、紫荆社区、红梅社区、金桂新村、玉兰四村、龙安佳苑、井亭苑、大名尚苑(大名城)、昌吉东路社区居委(筹建,含君悦华庭、花香澜庭、盛世锦庭、恒大名都、米兰公寓)

6

东方瑞仕幼儿园

新安社区、嘉亭菁苑、瑞仕华庭、瑞仕锦庭、安亭名邸、安勇澜庭(柏林映像)、安勇嘉苑(波恩风情一期)、安礼香苑(波恩风情二期)、六泉桥社区居委(筹建,含苏河源)、安驰社区居委(筹建,含万立城、新城尚上城)、

8

黄渡幼儿园

许家东街村、钱家罗家村、泥岗邓家角村、水产村、联群村、联西、黄沈村(部分)、绿苑社区、黄渡社区、博园社区、春盛苑社区、高尔夫别墅

5

莱茵幼儿园

杨木桥、顾家、老宅、星塔、横河、孟泾、莱英社区、上城名都社区居委(筹建,含上城名都一至四期)、西上海社区居委(筹建,含君庭、御庭、大学里)

4

方泰幼儿园

方泰村、星明村、顾垒村、讴思村、赵巷村、先锋村、朱泾村、星光村、陆象村、光明村、水产村、黄墙村、漳浦村、方泰社区、讴象社区、泰顺社区、陆巷社区、泰东社区、沁园社区居委(筹建,含翔方路101弄、150弄、265弄、300弄、375弄、428弄)

4

 

 

 

 

 

 

 

 

 

 

 

 

 

 

 

 

 

 


附件6

安亭镇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幼儿园入园审验材料清单

幼儿姓名:       监护人:        编号:     审核人签名与单位:


序号

清单名称

审核与记录

本镇

户籍

1

《嘉定区幼儿园入园信息登记表》(网上完成登记后自行打印)

有(   

2

户口簿(户主为幼儿本人或直系亲属,复印首页、父母页、幼儿本人页)

有(   

3

幼儿预防接种卡(复印首页、有接种信息页)

有(   

4

幼儿出生证201491日——2015831日)

   

5

房产证明(三选一)

1与户籍地相对应的住宅类房产证(产权人为幼儿本人或直系亲属,423日之前完成办理)

2)如居住在自建房,必须递交与之对应的宅基地证。如没有宅基证必须递交相应村委会证明。

3)如自建房拆迁,无法出示宅基证和新房的房产证,必须递交拆迁证明和村委会证明

房产证(   

宅基地证/村委证明(   

拆迁证明+村委证明(    

本镇

集体

户籍

1

《嘉定区幼儿园入园信息登记表》(网上完成登记后自行打印)

有(   

2

集体户口证明(按户籍地入学)

有(    

3

幼儿预防接种卡(复印首页、有接种信息页)

有(   

4

幼儿出生证201491日——2015831日)

   

5

租房合同(租赁人仅为幼儿父母或幼儿本人)

   

本市户籍配住

本镇廉租房

1

《嘉定区幼儿园入园信息登记表》(网上完成登记后自行打印)

有(   

2

户口簿(户主为幼儿本人或直系亲属,复印首页、父母页、幼儿本人页)

有(   

3

幼儿预防接种卡(复印首页、有接种信息页)

有(   

4

幼儿出生证201491日——2015831日)

   

5

廉租房证明(租赁人仅为幼儿父母或幼儿本人)

   

本市

非本镇户籍

1

《嘉定区幼儿园入园信息登记表》(网上完成登记后自行打印)

有(   

2

户口簿(户主为幼儿本人或直系亲属,复印首页、父母页、幼儿本人页)

有(   

3

幼儿预防接种卡(复印首页、有接种信息页)

有(   

4

幼儿出生证201491日——2015831日)

   

5

房产证(本镇招生区域内住宅类房产证,且产权人仅为父母或幼儿本人,423日之前完成办理)

有(   

6

《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申请回执》423日之前完成办理)

   

备注:

1、以上材料,监护人必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原件审核,复印件上交,做到一生一档。

2、本区同一街镇内不接受人户分离申请。

3、外区集体户口幼儿,等同于参照本市外区户籍幼儿操作,要持招生区域内房产证。

附件7:

安亭镇非本市户籍随迁子女幼儿园入园审验材料清单

幼儿姓名:        监护人:       编号:    审核人签名与单位:

序号

清单名称

审核与记录

得分

1

《嘉定区幼儿园入园信息登记表》 (网上完成登记后自行打印)

有(    

查阅,不计分

2

幼儿

持证

情况

幼儿预防接种卡(复印首页、有接种信息页)

有(    

查阅,不计分

3

幼儿出生证201491日——2015831日)

有(    

查阅,不计分

4

户口簿(首页、父母页、幼儿本人页)

有(   


5

上海市居住证 / 临时居住证 / 登记凭证

(有效期内,居住证地址必须和实际居住地址一致,且为本镇区域内)

上海市居住证(   

临时居住证     

登记凭证       


6

稳定

居住

情况

1父母一方《上海市居住证》

(有效期内,居住证地址必须和实际居住地址一致,且为本镇区域内)

有(    


2招生区域内住宅类房产证 产权人仅为幼儿父母或幼儿本人

房产证       

办理时间(        


3招生区域内公租房租赁备案证明 租赁地址与父母一方居住证地址一致,承租人为幼儿父母或幼儿本人

公租房备案证明(  

4招生区域内房屋租赁合同、村开具的居住证明单,租赁备案证明租赁地址与父母一方居住证地址一致,承租人为幼儿父母或幼儿本人

租赁合同+备案证明+村居证明     

期限:一年以上(  

一年以内(  

7

稳定就业情况

父母一方缴纳社保记录(截止20183月底,补缴不算)

父(     / 母(    

月数(      


8

父母一方灵活就业登记证明

父(     / 母(  

次数(    


9

积分达标情况

父母一方上海市积分达标通知单(幼儿同步办理随员

嘉定区     

本市外区(    


10

优秀人才

父母一方为本区“千人计划”、精英人才服务金卡专家

是(    


11

父母一方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及单位劳动(聘用)合同

(有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二级及以上、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且专业、工种与所聘岗位相符。)

父(     / 母(  

证书内容             

有对应劳动合同(  


12

父母一方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和学位证书

学历+学位(    


13

纳税贡献

公司营业执照以及税务部门出具的上一年有效缴税清单

(公司注册在本,且父母一方为唯一股东,年缴纳税金100以上(含100万)

有(    


总计得分


备注:

1、以上材料,监护人必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原件审核,复印件上交,做到一生一档。

2、监护人必须按规定时间及时提供相关证明,凡不交或逾时提供的均不得积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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